游心会由通惠康养旅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
本章程构成会员与 本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任何个人在完成注册或使用会员权益时,即视为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全部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会员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会员体系主题
本公司会员体系命名为“游心会(Journeyflow Membership)”,秉承“乘物以游心”的生活哲学,旨在让心神遨游,在艺术、思想、自然和友情中获得自由与快乐的境界。
第三条 参与酒店
游心会权益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酒店包括:
• 湘湖逍遥庄园
• 湘湖自由庄园
• 千岛湖自由洲际殿
• 千岛湖逍遥园
• 纳德世家
• 纳德大酒店
• 若水(鄯善)酒店
本公司有权随时新增或移除参与酒店,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第四条 条款调整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本条款及本计划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调整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会员继续参与本计划的,视为同意相关调整。
第二章 会员账户与信息管理
第五条 适用对象
年龄满 18 周岁,且达到居住国家或地区成年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免费申请加入游心会并以本人的名义开立会员账户(该等会员账户为线上信息,包括会员的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
第六条 会员注册
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官方渠道(通惠康养旅微信小程序)完成注册并建立账户后,即成为游心会会员,有资格获得专属礼遇、赚取积分及能量值。
第七条 账户使用
会员账户仅限会员本人使用。通过该账户进行的所有操作及交易行为,均视为会员本人行为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信息管理
会员提供的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和出生日期等核心信息,需与会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注册完成后,核心信息不予变更。本公司不因会员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所导致的权益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会员账户的账号不可变更。任何时候,一名自然人仅可注册、保留并使用一个游心会账户、会籍号码及有效邮箱地址。
第九条 账户安全
会员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如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或被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会员在使用游心会权益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会员不得将会员账户或通过会员权益预订的客房、产品或服务用于商业转售、代理销售或其他营利性用途;
(二) 不得将账户用于商业转售、不可转让、合并、与他人共享或以其它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三) 会员通过游心会获得的积分仅作为奖励回馈使用,不具有现金价值,不得兑换现金、转让或用于抵偿债务,除本公司另行明确允许外不得转移;
(四) 会员在参与酒店消费及使用服务时,应遵守酒店各项管理规定,文明消费,不得从事扰乱经营秩序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 会员不得通过虚假交易、拆单套利、恶意退订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积分、能量值或会员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终止
会员可申请注销账户,注销后积分及权益同时失效。
第十二条 数据保护
本公司将依法收集、使用及保护会员个人信息,仅用于会员服务、数据分析及合法营销用途。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如会员违反本章程规定或存在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积分套利、滥用权益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情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权益使用、冻结账户、清零积分及能量值或终止会员资格等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会员级别
本条款中“能量值”指用于会员通过消费获得等级累计的数值,不具有兑换功能。
游心会会员根据累计能量值划分为五个等级,名称取自东方传统文化意象:潜鳞、文鳐、赤鲤、蛟龙及鲲鹏,寓意生命状态的升华。
会员根据本细则与条款载明的消费累计能量值,当达到标准自动升级,其中 Lv5 鲲鹏为邀请制,由公司定向邀请开启更高阶的臻享体验。
第十四条 会员级别
Lv1 潜鳞 注册即可
Lv2 文鳐 累计 15000 能量值
Lv3 赤鲤 累计 30000 能量值
Lv4 蛟龙 累计 80000 能量值
Lv5 鲲鹏 需特邀
注:能量值为唯一等级计算依据,会员等级基于累计能量值自动计算并实时更新,等级一经提升即时生效,并适用于后续消费。
第十五条 会员级别有效期
游心会会员等级永久有效,不因时间或消费中断而自动降级,一经升级永久有效。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第四章 积分及能量值管理
本条款中“积分”指会员本人通过消费获得用于奖励会员消费行为的虚拟数值,仅可用于本公司指定范围内兑换奖励住宿或多种商品;“能量值”指会员本人通过消费获得用于会员等级累计的数值,不具有兑换功能。
第十六条 积分及能量值获取途径
(一) 会员通过以下场景合格消费可同时获得积分及能量值:
• 通过康养旅小程序预订酒店客房(包括日历房和预售券含房套餐)
(二) 会员通过以下场景合格消费仅获得积分:
• 非住宿类消费(包括餐饮消费、康体娱乐消费、康养社区消费、在地体 验活动消费等)
(三) 会员通过以下场景仅获得能量值:
• 会员注册奖励
• 用户调研问卷填写奖励
• 季节性推广奖励
以上场景均不包含第三方消费,仅限通惠康养旅小程序消费或线下直接支付消 费(需关联会员账号)。
第十七条 住宿消费规则
不同等级会员按如下标准累计积分及能量值,计算结果均按向下取整。
| 等级 | 消费规则 |
| Lv1 潜鳞 | 1 元=1 积分=1 能量值 |
| Lv2 文鳐 | 1 元=1.2 积分=1.2 能量值 |
| Lv3 赤鲤 | 1 元=1.5 积分=1.5 能量值 |
| Lv4 蛟龙 | 1 元=2 积分=2 能量值 |
| Lv5 鲲鹏 | 1 元=2 积分=2 能量值 |
注:积分以及能量值规则适用于会员本人单次预订入住最多 4 间,总计 8 房晚以内的客房,超出属于团队预订,仅可积分不可积能量值,且其中一间须为会员本人实际入住。
第十八条 非住宿消费规则
非住宿消费包括餐饮及其他消费,仅积分不可获得能量值,按以下规则累计:基础积分 2元=1积分
在此积分规则基础上,高阶会员按等级积分加成,计算结果均按向下取整。
| 等级 | 加成规则 |
| Lv1 潜鳞 | —— |
| Lv2 文鳐 | 20% |
| Lv3 赤鲤 | 50% |
| Lv4 蛟龙 | 100% |
| Lv5 鲲鹏 | 100% |
第十九条 双倍累计规则
会员在以下时间内完成合格消费可获得双倍累计:
(一) 每月会员日(16 日)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可获双倍积分及双倍能量值,非住宿类消费仅可获得双倍积分;
(二) 会员在通惠康养旅小程序资料中填写的生日当月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可获双倍积分及双倍能量值,非住宿类消费仅可获得 双倍积分。
第二十条 积分及能量值发放
酒店类产品:退房后第 2 天到账。
旅行类产品:行程结束后第 2 天到账。
其他店内消费:完成支付后 7 天内到账。
第二十一条 不可累计积分场景
• 批发/旅行社套餐、航空公司乘务人员协议房价、旅行社折扣房价。
• 非会员的同行人消费。
• 团体旅行、协议房价。
• 第三方网站预订及“不透明”渠道预订。
• 会议宴会场地租金。
• 积分兑换等赠送房间。
• 特定促销房型或特价房型。
• No-show(未登记入住)。
第二十二条 积分及能量值管理规则
(一)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拆分;
(二) 如有积分疑问,需在账户活动之日起 3 个月内联系相应消费的酒店(需准备账户姓名、账号、联系方式及账单证明);
(三) 主动申请取消会员资格后,积分将不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 积分兑换规则
会员可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使用积分兑换产品或服务,兑换规则为:积分商城兑换规则 30积分=1元
(一) 积分兑换须符合本公司公布的兑换规则及库存条件。兑换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取消或更改;
(二) 通过积分兑换的住宿不视为合格消费,不再累计积分及能量值;
(三) 积分在兑换前不具备任何现金价值,不得兑换现金或转让。本公司有权随时调整积分兑换规则及可兑换内容。
第五章 会员折扣与礼遇
第二十四条 会员折扣
会员通过官方渠道(通惠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客房及餐饮服务时,可享受对应等级的专属折扣。
| Lv1 潜鳞 | Lv2 文鳐 | Lv3 赤鲤 | Lv4 蛟龙 | Lv5 鲲鹏 | |
| 客房 | 9.8 折 | 9.5 折 | 9.2 折 | 9.0 折 | 9.0 折 |
| 餐饮 | —— | 9.5 折 | 9.0 折 | 8.8 折 | 8.8 折 |
*客房折扣仅适用于酒店标准价格体系,不适用于协议价、团队价、特价促销产品或其他指定不参与折扣的商品;餐饮折扣仅限大厅零点,限 20 人以下,海鲜、燕鲍翅、酒水、含酒精饮料除外,且不得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第二十五条 折扣限制
(一) 会员价适用于会员本人单次预订入住最多 4 间,总计 8 房晚以内的客房,超出属于团队预订,仅可积分不可积能量值,且其中一间须为会员本人实际入住;
(二) 会员折扣权益仅适用于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通惠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并实际消费的场景,不得转让、转售或兑换现金;
(三) 会员折扣不得与其他促销、优惠或折扣叠加使用,且不适用于已完成的预订或团队预订;
(四) 会员折扣不适用于特定类别的散客,如使用政府、公司协议价预订的散客;
(五) 会员折扣权益不能与其他奖励间夜权益或任何形式的促销及折扣房价叠加使用。
第二十六条 会员礼遇
符合条件的会员在入住期间可根据其等级享受包括延迟退房、房型升级、免费早餐及迎宾礼遇等服务,权益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可转让或延期。
①入会尊享礼:首次完成通惠康养旅游心会会员注册即可获赠 5000 能量值及价值 980 元会员礼包,包含:餐饮代金券(价值 100 元)1张(法定节假日不可用,餐饮折扣仅限大厅零点,不与其他优惠共享,海鲜、燕鲍翅、酒水、含酒精饮料除外,且不得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游泳或健身房体验券(价值 188 元)1 张、咖啡券(价值 48 元)3 张、房型升一级券(价值 200 元)1 张、日历房预订代金券(价值 80 元)2 张、早餐券(价值 188 元)1 张(需随客房入住使用,不可单独使用),所有礼券自领取后有效期 90 天。
②问卷填写奖励:首次完成通惠康养旅小程序用户调研问卷填写并成功提交,可获赠 1000 能量值。
③免费停车:会员本人驾车入住本公司旗下酒店,入住期间享免费停车。
④生日礼遇:会员本人在生日月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享双倍积分及双倍能量值,非住宿类仅获得双倍积分。
Lv2 文鳐及以上会员生日当月,可在通惠康养旅小程序领取生日蛋糕券1张(需提前24小时联系核销酒店预订,有效期仅限生日当月)。生日当天在酒店入住或用餐可获简易生日布置。
⑤欢迎水果: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首日赠送欢迎水果 1 份(以实际安排为准)。
⑥欢迎饮品: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首日赠送欢迎饮品 2 份(以实际安排为准)。
⑦延迟退房: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期间,Lv2 文鳐可享延迟退房至 13:00,Lv3 赤鲤及以上至 14:00,视当日房态安排。
⑧好友券:每个自然年可通过康通惠养旅小程序领取 2 张好友券供转赠他人预订客房,未转赠核销不补发,每单仅限 1 张,折扣视发起转赠会员等级而定:
Lv2 文鳐好友券好友预订享9.8 折优惠(单笔消费限 1000 元以内),Lv3 赤鲤好友券好友预订享 9.5 折优惠(单笔消费限 2000 元以内),Lv4 蛟龙好友券好友预订享 9.2 折优惠(单笔消费限 3000 元以内),Lv5 鲲鹏好友券好友预订享 9.0 折优惠(单笔消费限 5000 元以内)。
⑨免费早餐: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入住期间每日可享 2 份免费自助早餐。
⑩房型升级: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Lv3 赤鲤可享房型免费升一级权益,Lv4 蛟龙及以上可享房型免费升两级权益。具体情况视当日房态而定。
⑪迷你吧: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可享客房迷你吧(Mini Bar)首轮免费。(仅适用于湘湖逍遥庄园、湘湖自由庄园、千岛湖自由洲际殿)
⑫专属顾问: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入住期 间可享一对一专属管家服务。
⑬贵宾轻享时刻: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可在部分酒店享贵宾轻享时刻礼遇,具体内容以酒店提供为准。(仅适用于湘湖逍遥庄园、湘湖自由庄园)
⑭接送服务: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入住酒店期间,本人及随行人员(限 6 人以内)可享当地机场或高铁站接送站往返服务1次,需提前 24 小时预约。
⑮会员活动优先:会员本人可享本公司或酒店组织的专属会员活动优先受邀与报名权益。
⑯旺季留房权益:会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康养旅小程序)预订酒店可享旺季优先预留客房及确定订单权益。
⑰新品优先体验:会员本人可在本公司推出新产品或新酒店开业时,享有优先 受邀内测或试住体验权益。
上述权益需在实际入住时根据酒店当日房态及运营情况提供,本公司不承诺必然提供。如因满房、特殊日期或其他运营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权益,本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
第六章 游心会(商务版)
第二十七条 适用范围
游心会(商务版)适用于企业客户及团队预订场景。作为团队指定组织者,也可获得积分,且该积分会发放至团队组织者游心会个人会员账户。
第二十八条 积分规则
基于团队消费(包含客房及餐饮消费),团队组织者在符合条件的团队消费中可按以下标准获得积分,不累计能量值。团队消费积分规则 5 元=1 积分
团队消费金额必须为去税后的净收入,SPA、游船、皮划艇等外部活动项目消费金额不参与积分。
第二十九条 积分发放
团队会议的积分获取必须在活动到店前与对应酒店销售联系并注册登记游心会会员 ID,活动结束后由该酒店市场部核算账单并向通惠康养旅运营管理部提交积分补登申请表,通惠康养旅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在后台上发放积分。
第七章 员工折扣及会员权益
第三十条 开放范围
现阶段拟面向通惠康养旅旗下酒店员工及万向体系内全体员工统一开放会员注册及权益使用。
第三十一条 员工权益
通惠康养旅旗下酒店员工:可正常注册成为游心会会员,通过身份认证后,享受员工专属价预订权益,同时正常参与会员积分及等级体系。员工专属价与会员折扣不可叠加使用,二者不可同享。
万向体系内其他员工:可正常注册成为游心会会员,享受会员积分及对应等级权益。万向体系内员工享受酒店专属协议价,待相关价格政策明确后,将统一接入游心会小程序并同步发布。专属协议价与会员折扣不可叠加使用,二者不可同享。
第三十二条 违约情况
员工专属价仅限本人合规使用,严禁转借、代订或以任何形式违规使用员工价。一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取消游心会会员资格(封号处理),并在内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追责。
第八章 违约责任与权益终止
第三十三条 违约处理
如会员存在违规行为,本公司有权采取冻结账户、清零积分或终止资格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权益终止
本公司有权取消任何会员资格,并有权撤销会员账户中的任何和全部未兑换的积分、累积的礼遇或奖励,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 会员违反本条款与附则
• 会员持有一个以上的活跃帐户
• 会员对游心会的任何信息进行歪曲或有任何不当使用
• 会员违反与使用会员特权相关的任何国家、地区或当地法律或法规
• 会员未能提供和维护有效的联系信息
• 会员未能支付酒店费用或会员住宿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由于会员支票因资金不足被退回而导致的支付失败,以及由于会员支票因任何原因失效而导致的支付失败
• 会员对于游心会任何条款的欺诈和滥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滥用企业协议价、以不当方式影响积分或奖励累积的任何行为,以及游心会积分兑换方面的滥用行为
• 会员对酒店工作人员或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身体、言语或书面侮辱或骚扰
• 会员对于本公司旗下任意一家酒店所提供的任何礼遇或特权的滥用/不正当使用,或者在使用此类礼遇或特权时违反适用的条款与附则,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或交换任何积分、积分等
• 会员使用自己的游心会会员号以转售预订为目的为他人进行现金预订、未经宾客允许擅自为其预订添加自己的会员号,或者在第三方网站上发布预订信息
• 会员通过采取其他方式或参与任何其他活动的方式对游心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旗下酒店造成损害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条款权利
本公司有权对异常积分进行核查,并可撤销或调整错误发放的积分及能量值。
如果由于误操作导致积分存入会员帐户,本公司有权撤销该会员帐户中的相关积分。
如果会员存在不正当使用计划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积分兑换流程,本公司有权撤销该会员帐户中的所有积分。
因本条款产生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通惠康养旅股份公司 保留最终解释权